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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公告

日期:2020年07月21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公告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对来华航班乘客实行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做法。安排如下:

  一、搭乘航班来华航班的中、外籍乘客在登机前5天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应在中国驻外使馆指定或认可的机构进行。

  二、中国籍乘客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外国籍乘客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

  四、有关航空公司负责在登机前查验健康码状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乘客不能登机。各航空公司应严格履行查验手续。

  五、乘客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中国大使馆将认真评估驻在国核酸检测能力,并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特此公告。

  民航局

  海关总署

  外交部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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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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