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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国办函〔2020〕1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关于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20〕5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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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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