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第12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稳定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自2021年6月15日起,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加工出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不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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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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