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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日期:2021年09月01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

司公通〔20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局)、公证管理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各地方公证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证协会: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中国公证协会制定了《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公证协会

  2021年8月28日

  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

  一、本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

  二、本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范围(国内、涉外、涉港澳台);

  三、本公证机构服务时间、各办证点地址、联系方式和已开放的线上(咨询、查询、预约、申办)公证平台路径等;

  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和取得证明材料的途径;

  五、公证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条件;

  六、公证书出具时限要求;

  七、不予办理、终止公证的适用情形;

  八、本公证机构所属的执业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

  九、法律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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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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