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函

日期:2021年11月10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函

国办函〔2021〕11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请示(自然资发〔2021〕13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主要职责是审定大会筹备方案,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大会筹备工作,研究决定大会筹备重大事项,邀请外国政府部级官员和国际组织高级别代表参会,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委会主任由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湖北省省长王忠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国家林草局局长关志鸥、湖北省副省长赵海山担任,副主任由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武汉市市长程用文担任,委员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海关总署、国际发展合作署、中科院、中国气象局、中国民航局等部门及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同意成立《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主要职责是在组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大会各项具体筹备工作。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林草局,执委会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等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三、组委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组委会批准。大会筹办有关任务完成后,组委会和执委会自动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1月3日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