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系统发文称谓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24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系统发文称谓的通知

国知办函便〔202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适应知识产权工作需要,结合各地方工作实际,现将知识产权系统发文称谓明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其中,“各地方有关中心”包括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等。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