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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日期:2021年11月27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以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公告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自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人民币标准收取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不再以瑞士法郎标准进行折算。上述人民币标准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合作条约(PCT)专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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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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