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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4部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

日期:2022年01月10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4号


现公布《关于废止4部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月5日


关于废止4部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结合监管实践需要,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整合工作。经过整合,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以下 4 部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二、关于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及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07〕111 号)
三、2008 年深入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公告(证监会公告〔2008〕27 号)
四、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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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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