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2年03月12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好人大对外工作,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