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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多哥共和国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日期:2022年08月03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多哥共和国等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8号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国、基里巴斯共和国、吉布提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卢旺达共和国、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莫桑比克共和国、尼泊尔、苏丹共和国、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共和国、乍得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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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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