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19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财教〔2023〕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2023年4月14日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