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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61批)公示

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61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1),以及车辆生产企业申请撤销的车型(见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技术异议受理渠道: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010-62014121,电子邮箱:atestsc@rioh.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00088。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010-62079875,电子邮箱:jiwei@rioh.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00088。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010-65292753,电子邮箱:yssclc@mot.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100736。

附件:1.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61批公示)

   2.公示撤销车型汇总表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4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61批公示).xlsx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ysfws/202402/P020240226619139558019.xlsx
公示撤销车型汇总表.xlsx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ysfws/202402/P02024022661913978729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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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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