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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日期:2024年03月30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5号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教育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怀进鹏

2024年2月22日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制度建设水平,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现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9月18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公布)。

  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1991年6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6号公布)。

  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3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

  四、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5年4月21日教育部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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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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