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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

日期:2024年06月13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72 号



《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3月29日第3次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陆治原    

2024年4月16日   





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



决定废止1999年12月23日公布的《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民发〔1999〕12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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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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