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0号(关于公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0号(关于公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4〕190号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附件1中部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编码的原产地标准修订如下:

  一、将HS编码1806.20、1806.32的原产地标准修订为“从糖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混合、煮沸及塑形,如制造工序中涉及加入香味,则加入香味亦须在一方进行;如不含糖,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

  二、将HS编码7019.90的原产地标准修订为“(1)从其他品目改变至此;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照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

  经修订的上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2日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