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15号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部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司法部对部颁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决定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经司法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司法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司法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司 法 部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司法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单位 文件名称 发布文号
1 司法部 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 司发通〔2000〕159号
2 司法部、共青团中央 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的通知 司发通〔2002〕124号
3 司法部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司办通〔2006〕35号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司发〔2008〕11号
5 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的通知 司发通〔2008〕118号
6 司法部 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 国法〔2014〕40号
7 司法部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