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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06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15号(关于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维护国门安全,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优化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该通关模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两步申报”通关模式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海关,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办理进口货物报关手续时,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s://online.customs.gov.cn),选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本公告自2025年6月16日起实施,其他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4号执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7号、第216号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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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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