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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5年09月28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法〔2025〕16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对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作了调整。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法〔2022〕109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3日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77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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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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