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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函

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函

  国办函〔2025〕12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筑底,有序发展、创新提质,一体联动、区域融合,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严守国土空间规划底线管控要求,建设高度城市化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研发创新基地、城乡融合宜居宜游的美丽幸福花园,推动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的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发展。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的指导支持力度,跟踪调度《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帮助地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注意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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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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