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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日期:2026年01月14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现就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pdf

     2.电池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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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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