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质效,现就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一)保险公司在银保监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审批;
(二)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
(三)保险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上述保险公司不包括政策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自保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及其他银保监会认定的保险公司。
二、授权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保险公司或拟设省级分公司所在地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和决定。
三、银保监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派出机构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银保监局应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