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日期:2019年04月14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庆三峡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情况,决定相应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具体见附件。

  请管道运输企业根据单位距离的管道运输价格(运价率),以及天然气入口与出口的运输距离,计算确定并公布本公司管道运输价格表,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二、上述管道运输价格包含输气损耗等费用,管道运输企业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它费用。

  三、请各省(区、市)结合增值税率调整,尽快调整省(区、市)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附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表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903/W020190329349156659225.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7日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