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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协会赴惠州律协考察交流

日期:2019年12月25日 | 来源: |  作者:湛杰 | 字体:

12月20日下午,深圳律师协会曾迈副会长率我会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法治深圳促进委员会赴惠州深圳律师协会考察交流。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主任丁超群、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庆江、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副主任胡长青、王迎华,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廖锐斌、熊乙麟、沈威、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璇、法治深圳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常洁、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秘书长安星等随行考察。惠州深圳律师协会杨择郡会长、李天湖副会长热情接待并座谈、参政议政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俊龙、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邱汉基、秘书长胡丽琴、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副主任罗卓伟及相关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杨择郡会长对我会到访交流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惠州与深圳城市历史源远流长,长期以来两地律协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机制;深圳律协的一些先进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得到肯定和推广,值得惠州律师学习借鉴。在惠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对标深圳创建国内一流城市、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的氛围下,相信惠深圳律师协会的进一步交流会带来对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更有利的消息。


曾迈副会长感谢惠州律协的热情接待,并简要介绍了深圳律师行业发展状况。她表示本次考察旨在交流两地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参政议政、协会公共关系、法治促进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深圳深圳律师协会与惠州深圳律师协会之间的交流必定会促进两地律师之间的交流,期待双方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将深惠两地律师合作沟通机制提升到新高度。

随后,深圳律师协会听取了惠州深圳律师协会在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参政议政、协会公共关系、法治促进等方面的做法及经验。例如:在参政工作上,惠州律协参政委会在每年“两会”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方面提高律师参政工作的知名度,形成良好的参政氛围,另一方面对协会开展律师参政工作的特点及亮点也作了宣传;在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上,惠州律协与惠城区法院合作签发《关于派驻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相关管理办法》、与惠城区法院达成共识出台《律师调查令实施管理办法》,积极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沟通机制建立;在促进法治工作上,惠州律协与法院合作设立微信公众法律服务平台,派驻律师在工作日日定时定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深圳律师协会法共委主任刘庆江、参政委秘书长安星,公关委丁超群,法促委主任助理魏凡超也依次介绍了各自委员会的重点及亮点工作。出席本次座谈会的两地律师积踊跃发言讨论,积极交流分享,话题广泛,气氛热闹,会议取得丰硕成果。会后,参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交流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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