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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协会赴罗湖法院交流座谈

日期:2021年06月11日 | 来源: |  作者:维权纪律部 | 字体:

 

2021年6月10日下午,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杨逍、法共委副主任廖炜冕、维权委主任助理黄笑宇及部分深圳律师代表赴罗湖区人民法院交流座谈,罗湖法院党组组长、副院长许云兴,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陈华及执行局、立案庭、民庭、刑庭等有关同志接待并座谈。

杨逍副会长感谢此次罗湖法院与深圳律师协会在共同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深化合作和交流。他表示,罗湖法院此次与深圳律师协会及律师代表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充分展现了罗湖法院虚怀若谷,着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强烈意愿。希望双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常态化长效沟通机制,搭建业务研讨平台、增强职业认同。在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深圳律师协会也将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会上,与会律师代表紧密联系自身执业实际,围绕畅通联系法官途径、优化司法辅助办案平台和诉前联调机制、提升电子卷宗阅卷体验、提高案件材料邮寄效率、强化执行信息公开、便捷庭审笔录公开阅取、明确律师申请调查令条件、探索律师参与执行途径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罗湖法院与会同志介绍了该院的基本情况以及在新收案件、审判质效、诉讼服务、解决执行难等方面的总体情况。

许云兴副院长表示,律师是最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法官业务能力与工作作风的一个专业群体,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虽然职业角色不同,但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道路上是同行者、同路人。罗湖法院将开门纳谏,虚心接受、认真听取律师意见,立即、切实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推动法院工作的持续改进,持续推进无纸化办案、智慧法院建设。

下一步,罗湖法院将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权运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律师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规范、文明、廉洁;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积极适时邀请律师参与监督和见证审执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将与广大律师共同努力,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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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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