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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铁流律师应邀为坪山区安监局作安全生产法律师培训

日期:2018年04月28日 | 来源:华商龙岗律师 |  作者:华商龙岗律师 | 字体:

2018年4月23日上午,深圳市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区政府大楼403会议室组织召开坪山区安监局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议由区安监局法制科科长张志达同志主持,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管铁流律师作为主讲导师,全区安监局法制科、执法科、办公室、宣教中心以及各个街道安办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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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铁流律师是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 立法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值班律师,龙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长期专注职业病法律实务与研究,著有《以案说法:职业病法律维权实务》(法律出版编印中)2014年起关注安全生产法,参与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组织编写《新编〈安全生产法〉学习教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程》。微信图片_20180503104939.jpg微信图片_20180503104945.jpg

会上,管律师对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及法规标准工作进行总结。分别围绕职能定位(与治安、交警、消防、工商等部门的界限);主体责任制;调查取证;主体资料的审查(委托权限);处罚对象的确定;安全生产义务的法定与约定;处罚执行障碍的应对;加处罚款;法律适用;执法模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合同审查;执法风险防范;国务院机构改革等各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讲解。

在会的同志在学习的过程中,对询问笔录和相关的法律适用的问题进行提问,管律师对现场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此次会议,让参会同志获益良多,依法行政已经深入执法人员的心中,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对于询问笔录的制作;现场摄像;物证、书证的提取,执法的同志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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