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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华商所合伙人律师蔡君友、律师谭彦华等人为深圳源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源和资产)提交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源和资产成为新规出台后首家通过法律意见书并成功进行产品备案的基金。 据悉,基金业协会对法律意见书的审核标准趋严,通过率极低,目前仅源和资产一家通过审核,该法律意见书由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由招商证券进行托管。 此次的法律意见书能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是对华商律师能力和效率的肯定和认可,将进一步提升华商律师在私募基金领域的声望。未来,华商律师将用更宽广的格局,为资本市场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注】2016 年 2 月 5 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该公告明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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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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