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高广东省涉外法律人才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广东律师协会与新加坡律师公会于2017年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内容,2019年3月10日,广东律师协会选派了21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律师赴新加坡进行为期两周的交流和培训。本次培训首次采用了到律师事务所参与实务学习的形式,为律师学员深入了解新加坡法律制度和学习国际法律业务等提供了便利。培训分为“争议解决”和“交易并购”两个方向。
本次培训沿用了英国培训班参访+培训的模式。在拜访新加坡律师公会期间,新加坡律师公会陈美莲理事分别对新加坡律师公会的各项职能、新近发展以及新加坡的司法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据介绍,新加坡地处“一带一路”地理沿线,是中国在海上丝绸之路上的传统伙伴。同时,新加坡是东盟诸多重要事务和区域制度的牵头者和推动者,作为东盟国家中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国家,在东盟国家中具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新加坡除继续积极支持国际仲裁在新加坡的发展,还先后设立了国际商事法院、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共同组成了以新加坡为管辖地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完整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仲裁与调解的多元化、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服务框架。拜访结束后,新加坡律师公会安排了全体律师学员与各自导师进行工作午餐,互相认识与讨论后续日程。
次日,在新加坡律师公会的悉心安排下,全体成员率先参访了新加坡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并参观了隶属高等法院的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SICC),该院推广部部长黄润田先生详细介绍了该院的设立过程、运作方式、具体优势、收费安排等。随后,全体学员参访了新加坡国家法院(State Court),由该院工作人员介绍了不同部门的运作情况,参访过程中全体学员还观摩了该院的真实庭审过程。最后一站,全体学员来到了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中心(Maxwell Chambers),该中心是新加坡政府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专门场地,其中包括有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等机构。参访期间,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的黄采仪董事、黄一文经理,以及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伍茜律师、Allison Goh律师先后介绍了调解中心和仲裁中心的相关程序规则、运作方式和优势。
培训班领队、广东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贾红卫主任代表广东律师协会及培训班学员与各仲裁司法机构互赠纪念品,双方均表达了进一步深入交流和合作的希望。
两日的参访与交流非常顺利地开启了广东省与新加坡律师同行的交流培训活动。接下来,21位律师学员将会分别进入15家新加坡律师事务所,采取“一对一”跟进案件的形式进行实务学习,同时还将参与多场专业讲座与新加坡律师进行深度交流。
(拟稿、摄影:新加坡培训班学员,核稿:陈艺妤,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