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日,广东律师协会刑事专委会主任郑剑民应惠州市律协邀请,为惠州市律师作《自觉恪守执业规范 主动防范执业风险》的法律讲座。惠州市律协会长杨择郡、副会长徐焕茹、曾韵冰、周涌、总监事江晓华出席讲座,惠州市律师、实习人员等约300人参加讲座。
(广东律师协会刑事专委会郑剑民主任作主题演讲)
讲座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解了“律师执业风险的成因和风险来源”。郑剑民主任从过去几年全国范围内律师被处罚的“大数据”入手,分析律师执业风险的“常见罪名”。他提醒,年青律师因为“经验不足”容易被处罚,一些老律师也因为“知识陈旧”容易被处罚,各位律师要时刻警惕经验主义存在的弊端。第二部分讲述了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要”与“不要”。郑剑民主任表示,律师本是风险控制专家,更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风险,要有政治敏锐度。法律与政治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只有“懂政治”才能更好“懂法律”。
郑剑民主任强调,在2012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后,律师会见当事人不再受到监听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都不被监视,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有敬畏意识,不能置“306条款”于不顾。此外,律师一定要注意来自当事人的风险,要时刻保持警惕性,提高政治敏锐度,提高辨别执业风险的判断能力和处理能力,对于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要有清晰的理解,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以身试法。
本次讲座,郑剑民主任就律师执业方面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讲解,干货满满,获得了参会律师一致好评。讲座结束后,郑剑民主任还与惠州市律协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与惠州市律协分享了广东广东律师协会防范律师执业风险的工作经验。(拟稿、摄影:广东律师协会刑事专委会,核稿:许筱颖,审定: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