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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到访我会交流培训工作

日期:2019年06月10日 | 来源: |  作者:程康利 | 字体:


6月5日下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继续教育部主任、律师学院副院长陈锦新一行7人到访我会,就实习律师申请执业培训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工作方面的思路和做法等议题进行交流座谈。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尹成刚、江定航,理事、实习委主任胡宁可,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方惠,秘书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刘娟等参加座谈会。尹成刚副会长主持座谈。

江定航副会长介绍了我会实习人员管理及集中培训工作基本情况。深圳律师协会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实习律师管理工作,严把行业准入关,坚持把实习考核作为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加强律师执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强化实务操作能力等作为集中培训重点,开展小班培训、班主任带班制度。同时,实习委根据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多项工作指引,进行程序化、制度化、流程化的管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逐步形成了比较科学的培训体系、考核体系和落实责任的目标管理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实习培训工作的开展,确保实习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陈锦新副院长表示,要借鉴深圳律协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把准方向,坚守特色,完善发展规划,加强教学团队建设,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理念,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对外合作方式,积极争创一流律师院校,更好地担负起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重任。

会上,双方还就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思路与做法进行了探讨。希望今后加强联系沟通,保持常态性工作互动,进一步推进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的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在深期间,陈锦新副院长一行还走访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了解律所律师培训需求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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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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