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深圳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

日期:2019年07月26日 | 来源: |  作者:张晓燕 | 字体:

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纲》,根据省普法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律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落实“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粤普办〔2019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律师协会联合市普法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

2019年3月,我市全面启动“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深圳律师积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根本遵循,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

截至20197月,我市律师进入728所学校开展了728场“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惠及学生516170人次。律师通过讲解法宪法的地位、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让学生们认识、了解宪法;解读宪法中关于人人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国家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律条文,让学生们了解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结合案例,以反对校园欺凌为切入点和侧重点,向中小学生普及了宪法中关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规定;最后,通过讲授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知识,让学生们了解宪法与国家的关系,开展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教育,弘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精神。

此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掀起了新一轮全市学习宣传宪法的高潮,打造我市普法工作又一创新品牌,为建设平安深圳、法治深圳贡献深圳律师的力量。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