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王宇
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法制日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
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再审开庭审理
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开庭审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孙小果委托的两名辩护律师出庭进行辩护。该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判处孙小果死刑,后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孙小果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出狱。2019年7月1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原再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决定对案件启动再审。
因部分案件事实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法庭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寻衅滋事罪公开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及强制侮辱妇女罪不公开审理。
庭审中,检察员申请了两名证人远程视频作证,一名鉴定人出庭作证,并就孙小果原审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出庭意见,建议撤销原相关判决,另行作出正确判决。孙小果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等发表了辩护意见,孙小果作了最后陈述。
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了被害人、证人的隐私权。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审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
经调查,孙小果2010年出狱后,又先后组织和参与了多起犯罪。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对孙小果等13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李爽等其他22名涉案被告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据了解,因孙小果案被查的20名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中,有19人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李卓宸(孙小果哥哥)未涉嫌刑事犯罪。
云南省监察机关已对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田波,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原副局长朱旭,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李进,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长郑云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及孙小果继父李桥忠、母亲孙鹤予,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彬,昆明玉相随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冯云等13人分别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省检察机关已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督查专员贝虎跃、指挥中心原监控民警周忠平,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原监区长文智深、监狱医院原管教干部沈鲲,官渡监狱原副政委杨松等6人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审查起诉。
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上述19名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依法公开公正办理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回应公众关切。
本报昆明10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