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举行了人民监督员工作联席会议。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及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会。
按照市检察院最新分工,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从法律政策研究室调整至案件管理处。联席会议首先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对接,确保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连续稳定不断档。同时双方通报了近年来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及监督履职情况,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9月2日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行了充分交流,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培训及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