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宝安区司法局获悉,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构筑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宝安司法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全流程监督闭环,完善案件的监督管理。
建章立制 强化制度保障
为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准入机制”和服务“质量标准”,近年来宝安司法结合区工作实际,出台了《法律援助人员名册管理办法(试行)》《法律援助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服务规范(试行)》《派驻律师值班制度(试行)》四个规范文件。
一方面,明确了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准入、退出标准及流程;另一方面,规范了案件审批、指派、归档补贴及评查监督等业务环节工作。与此同时,在法律援助业务中,承办人员的值班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申请及报批等工作内容也得到了细化。
据了解,为加强事前监督管理,本年度宝安司法针对不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开展了5次业务培训座谈会。
跟踪监控 建立动态机制
数据显示,2019年至今,宝安司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87宗,当中包括民事案件4902宗、行政案件59宗和刑事案件5126宗。
在常态化的跟踪监督下,建立未结案件承办情况报告机制。承办人员每月都需对案件办理情况、遇到的困难及需要协调的问题等内容进行报告。而对有较大社会影响、复杂疑难的案件,则指派专人前往庭审旁听,监督案件承办重点环节履职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律援助中的重大疑难案件中,将会同负责人、业务骨干和专家律师,对案件焦点和疑难点进行集体讨论,理清办案思路和关键环节,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同行评估 提升质量监控
依照《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分细则》,宝安司法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月归档的案件进行评级。其中,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计发办案补贴。
而在省评分细则的基础上,还结合区实际制定了《案件同行评估标准表》,由社会律师组成的评估专家团,对上一年度归档案件按照10~15%的比例开展同行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办案人员将予以表彰,两宗以上不合格案件的办案人员,将被暂停办案一年。
据统计,2020年宝安司法已对410宗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同行评估,预计本年度将评估案件493宗,全面落实对法律援助案件的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