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深圳市龙岗区第七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同时,龙岗区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在党代表间引发热烈讨论。
“整个报告主题鲜明、立意高远,明确了全区“十四五”时期和实现2035远景目标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不乏关于强化龙岗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这让我们全体司法行政人备受鼓舞、倍感振奋,同时也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光荣。”9月27日,龙岗区党代表、龙岗龙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接下来,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将全面对标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标准要求,从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切实为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龙岗贡献。”黄汉平说。
一是在坚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发力。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各街道加快成立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打通依法治国体系从中央到地方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在打造法治政府上持续发力。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向纵深。三是在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上持续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率先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四是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先试,持续深化涉企联合执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新跨越。五是在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持续发力。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持续优化覆盖全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在厚植全民法治意识上持续发力。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