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民之所虑即我之所想,我将继续坚持化民忧解民困,尽我所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这番推心置腹的话,出自新一届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家龙之口。
7月份以来按照广东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深圳市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配强配齐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为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提供坚实的组织、队伍基础。目前,龙岗区已率先完成11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7月19日,龙岗区司法局发布《龙岗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龙岗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正式启动社区调委会换届工作。此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提名审核、组织选举、公示备案四个阶段。
9月30日龙岗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基本完成。
据了解,新一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呈现专业化、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社区人民调解员年龄在20-39岁之间占56.62%,社区调委会主任在40周岁以下占50.45%,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社区人民调解员拥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463人,占调解员总人数的80.24%,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09人,较上届增长18.48%,文化水平比以往有所提升。
社区调委会换届工作完成后,龙岗区司法局马上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突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班子成员及骨干,开展岗前培训、年度培训,设置党史、心理学及法律法规等课程,指导社区新一届调委会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努力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