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余件股民诉赵薇赔偿案庭审全部结束
4月10日,杭州中院又开庭审理了29件投资者诉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文化公司)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至此,经过2个多月的密集开庭,500余件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公司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除26件当事人撤诉、3件涉及不同处罚决定的案件外,其余同类案件的庭审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杭州中院通报,截至2019年1月,杭州中院先后受理了512件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公司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总涉案金额达6068万余元。该系列案件因涉及影视明星赵薇而广受社会公众关注。
2019年1月16日,杭州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就该系列案件中最先立案的17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祥源文化公司构成虚假陈述,并判令祥源文化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47.85万元,赵薇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宣判后,祥源文化公司、赵薇对该17案的判决向浙江高院提起上诉。
除上述案件外,2019年2月起,又有投资者陆续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杭州中院已委托专业调解组织对新提起诉讼的案件先行集中调解。(记者 张蕊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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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该判例对上市公司高管有警示作用
此前,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超过6000万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是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例判决的原告代理律师,代理的是投资者王女士的证券虚假陈述案。就是这一起案件,被判赵薇承担连带责任。
他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赵薇是家喻户晓影星,一度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她先被证监会处罚,现又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普法教育”影响巨大。
对于已经下发的判决,厉健认为,在虚假陈述案件司法实践层面,有重大突破。厉健说,上市公司及高管被证监会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很常见的,赵薇当时是上市公司收购方龙薇传媒的法定代表人,并非上市公司董监高,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原理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精神,认定赵薇属于“其他作出虚假陈述行为的自然人”。
在厉健看来,这是杭州中院对“兜底条款”的灵活运用,在严厉惩戒违法者的同时有力地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判例将对资本市场和今后同类案件审判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同时警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方及相关高管,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记者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