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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法治,我乐在其中”

日期:2019年06月12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律师王浩公在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主题普法活动。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卢伟  文/图

“我有两个人生梦想:普法和公益。”

这是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人生的两条主线。

王浩公很普通,他只是陕西众多律师中的一员;王浩公又很不普通,因为他把律师的本职工作当成了副业,把普法当成了主业,而且还做得有声有色。

三秦普法“二杆子”

“我父母都是老师,我的理想也是当一名老师。西北大学毕业后,我的司法考试考了十年,年年考年年学,法条背得滚瓜烂熟,在痛苦煎熬中的十年磨砺,成就了我今天对法条熟悉、对分析案例信手拈来的特点。”王浩公说。

王浩公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刚通过司法考试那年,陕西广播电视台的朋友打来电话,说本来约了一位律师在《说法时间》做节目,但临时来不了了,请王浩公帮个忙。王浩公欣然接受,后来节目播出效果非常好。

节目结束后,王浩公还对节目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个小时的节目,前半小时可以从法律视角说新闻,后半小时可以针对一个新闻,与听众进行互动并从法律的视角点评这个新闻。

在陕西开车的司机,大都喜欢收听FM91.6陕西交通广播。因为FM91.6节目喜闻乐见,而且会实时发布路况信息。

王浩公便想,FM91.6收听全省第一,但却没有一档法律栏目。于是,他找到FM91.6的负责人,以当时的社会热点事件“山东辱母案”为例,说明面对热点事件,公众虽然关注,但并不太了解事件中的法律规定。“可以创办一个栏目,让公众明白法律能帮大家做什么,比如什么情况下才算正当防卫,什么叫无限防卫权。”王浩公对节目负责人提出建议。

随后,两人敲定了《金牌大律师》这个栏目,之后王浩公开始了每天电台普法的生活,直到栏目改版为止。

2014年8月16日,王浩公发起“丝绸之路法治文化公益行”活动,沿丝绸之路北线和南线,陆续在陕西西安、咸阳、安康,甘肃平凉、武威、张掖、玉门、敦煌、定西、兰州,宁夏固原、中卫,新疆乌鲁木齐、伊宁,青海西宁等地,义务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用车轮和足迹表达对法律的热忱,以声音和行动播撒法治文化的种子。

一路上,公益团队深入企业、机关、社区、学校和偏远农村,为基层执法人员、普通群众、医疗工作者、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等社会各界人士演讲几十场次,普及法治思想,解答法律疑问,受到各地民众的欢迎。

讲到初衷,王浩公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构想之后,我深感普法不应该局限于陕西,要走出去,为丝路沿线的普法工作尽一个法律人的绵薄之力。”

这样的普法故事还有很多。多年来,王浩公一方面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法治,一方面经常深入社区、乡村、校园,根据不同受众,采取培训、讲座、演讲、报告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

王浩公对记者说,我对自己的定义就是:“一个热情的三秦普法‘二杆子’。”

“为什么我把自己定义为‘二杆子’呢,就是说对于普法热情这么高涨,付出这么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第一很少见,第二别人很不理解,时间和精力实在用得太多了。”王浩公向记者解释道。

公益诉讼“狂热者”

“有人说,在律师眼里只有钱。但我要说,还有更多的律师自己贴钱去做公益诉讼,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为社会公众谋取福利,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王浩公说。

多年来,王浩公做了很多公益诉讼,原铁道部相关规定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他经过通宵达旦研究,向原铁道部发函,指出这些规定的违法之处,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个别的儿童奶粉中汞含量超标,经过研究,他致函原卫生部,提出相应法律建议;农夫山泉水质事件,大家一度恐慌,瓶装水不如自来水,他购买了所有的瓶装水,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终于发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存在法律漏洞,于是致函原国家质检总局。

王浩公回忆称,在所有的公益诉讼中,最为艰难的是2010年时起诉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的“地沟油”公益诉讼。

“2010年4月,有媒体曝光了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店生产、使用地沟油,一时间民情沸腾,大家义愤填膺。我也是这家火锅店的食客。一想起那肮脏的地沟油,我心里像吃了苍蝇一样。”王浩公说,“对社会公众而言,打击地沟油确保食品安全一般是靠行政机关的监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然而,很多食品安全现状往往跟一阵风一样,风来时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风去了老鼠又公然上街,社会公众要么熟视无睹,要么万般无奈。怎样唤起民众的依法维权意识?怎样让民众依法提起民事赔偿之诉?”

之后,王浩公就此事提起了公益诉讼,起诉了重庆胖妈烂火锅店,要求其赔偿一百万元,并且将这一百万元作为癌症的防治基金。

此案的审理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了地沟油的巨大危害,提高了公众的法律维权意识,配合了相关行政机关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

“在我看来,不讲法的话,人就不知道规则,不懂是非,就容易出现偏差。每个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受教育的程度、所处的环境、城乡的差别、觉悟的高低、判断事物能力的不同,对于同一个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法律是共同的规则和底线。”王浩公说。

建言献策“专业户”

2016年起,王浩公先后当选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陕西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

“作为人大代表,如果想尽职尽责、不辱使命,仅靠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是难以胜任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自身学习才是第一要务,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我的思想认识、增强履职能力。”王浩公说。

其间,王浩公认真钻研有关人大代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具体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政治教育和专题培训,学习国家宪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党在各方面的政策要求,并在会议之余、工作之闲,虚心向那些任职年限较长、经验较丰富的人大代表请教。除此之外,还主动开展自学,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为其切实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打好坚实基础。

作为人大代表,王浩公长期关注民生热点,针对当时西安市雾霾较为严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王浩公提出《关于立法治理雾霾的议案》,并联名11位人大代表提出《西安市雾霾防治条例(草案)》,在雾霾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层面作出规范。

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王浩公平均每周至少一半时间都和其他人大代表一起,奔波在人大工作中,参与立法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到法检两院评议案件,深入基层,调研企业生产经营,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诸多方面,积极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

2018年,王浩公提出40多件代表建议,包括加强电瓶车管理、促进铜川市全域旅游发展、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公共场所禁烟、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创新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物业公司监管、判后答疑制度修改、羁押非必要性审查制度、法院执行难、规范共享单车停放、树立“绿色司法”新理念、政府出台政策引进人才等。其中,《关于政府出台引进人才政策的建议》被评选为优秀代表建议。

2019年,王浩公提出25件代表建议,包括改进交警贴条、规范城管执法、规范西安市门头牌匾管理、规范洒水车、加快公共图书馆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层法院移送管辖制度、加强山区农村垃圾处理、简化人民法院立案材料、解决西安市一些街区垃圾杂乱问题、全面开放公共体育场馆、西安市地铁票价适当调价、有针对性加强普法宣传、整合和改进公安网络系统等。

这些建议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有关部门在收到建议后,及时细致给予答复和办理。

“在我看来,不论是以律师的身份普法,还是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建议和集体讨论中普法,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说到底,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普法。”王浩公说。

“如果作为一名律师,只是以挣钱为目的,首先说不符合中国的传统。古人讲:‘君子谋道不谋财。’我虽然谈不上君子,但我觉得我现在也够吃够喝了,如果我能宣传法治,让更多人知道依法治国的好处,让更多人过上自由、平等、有尊严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我乐在其中。我现在的人生梦想就是到全国各地去讲课,希冀有更大的舞台来普法。”王浩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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