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总署下大力气清理证明事项,决定取消现有116项证明材料中的92项,取消数量占比近八成。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非海关监管所必需的、可以通过联网核查或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的以及海关可以自主验核或自行获取的,海关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现场交验有关证明材料。对于目前保留的24项证明材料,发证部门有统一数据库的,海关总署力争通过联网核查方式或者“点对点”行政协助方式替代当事人现场交验,进一步简化作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