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周斌 见习记者赵婕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至2019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近14万人,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6.4万余人,同比分别下降9.69%、9.63%。毒品犯罪案件量在全部刑事案件中,仅次于危险驾驶和盗窃犯罪,排第3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说,当前毒品犯罪呈现四大特点:重点地区问题突出,广东、四川、湖南、云南、广西等地毒品犯罪案件高发,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有增多趋势;制毒活动方式呈现作坊式、阶段式,犯罪分子分段实施、流窜作案,以逃避司法打击;利用网络和物流运输毒品成为新常态,打击难度加大;新型合成毒品增长迅速,毒品花样不断翻新,在一定地域内呈现滥用趋势。
17个月来,全国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21件2300人,立案后起诉1352件1675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204人;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872件,其中对262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对56人改判后减轻了刑罚,对6人由无罪改判为有罪。将打击毒品犯罪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严厉打击涉毒黑恶势力犯罪,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福建南平检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毒品犯罪、充当毒贩保护伞的某公安禁毒大队长陈某批捕、起诉,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法严格审查运用证据,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姑息迁就,防止“带病”起诉。在这17个月里,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21618人,其中证据不足的17175人,不构成犯罪的684人,调查后排除非法证据的158人次。共不起诉3012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2282人,没有犯罪事实55人,排除非法证据54人次。
最高检还发布了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6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