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周斌 见习记者赵婕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这是记者今天从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巡回检察试点,即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把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不仅要监督监狱是否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罪犯,更要监督监狱是否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说,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的现象,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职业责任感明显增强,发现问题更加深、细、实,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巡回检察组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较为严重的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监督纠正,并将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检察的重点,引起监狱等被监督单位的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实现检察监督和刑罚执行等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巡回与派驻相结合的检察方式已于2018年10月被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