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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工作情况发布

日期:2019年09月04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法制日报北京9月3日讯 记者蔡长春 见习记者赵婕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3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在会上通报了近期中国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工作进展及成效。

刘跃进介绍,今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国家禁毒办随即会同多部门,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芬太尼类物质管控取得明显成效。整类列管以来,中方尚未发现一起制贩走私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在完善法律保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研究拟定了《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关于办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配套法律文件,目前已基本完善,将在近期按程序审批后对外公布。在加大执法力度方面,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犯罪专项行动,国家邮政局督促物流寄递公司落实“实名寄递、寄件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海关部门加大对重点口岸出口货物的查缉力度等。

刘跃进强调,厉行禁毒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芬太尼类物质管控是国际性问题,需要各国同行共同努力。中国政府愿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深化合作,推动建立平等互信、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务实开展情报交流、线索分享和联合侦查,着力推进芬太尼类物质国际共治,共同分享毒品治理经验,携手解决禁毒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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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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