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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守初心·记使命”担当尽责实施好“法援惠民生”工程

日期:2019年10月16日 |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10月16日上午,为进一步落实好2019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法援惠民生”工作,龙岗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1个街道司法所及8个产业园区召开“法援惠民生”工作会议。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平,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昊云,各街道司法所长、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及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街道司法所和产业园区负责人简要汇报了今年“法援惠民生”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开展工作的形式、经验亮点、影响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龙岗区共接待法律援助来电、来访咨询5026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57宗,受理认罪认罚案件4127宗,开展法律帮助案件541宗;累计开展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宣传活动43次、发放宣传资料23968余份、提供咨询7485余次,其中九月法律援助宣传月期间共开展宣传活动14场,活动参与人数达4000次,发放宣传资料18477余份。

  汉平局长对下一步如何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进度倒排工期,全力推动“法援惠民生”工作落实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指出“法援惠民生”工程是区委区政府为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作出的主要工作部署,是司法行政工作与民生结合最紧密的部分。

  汉平局长强调: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一是要紧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机遇期,对标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普惠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从而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理想、坚定信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法援岗位上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普惠、标准、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展现龙岗法律援助人的新担当、新作为。三是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各街道、各园区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专业优势作用,与其他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职能协同发力,在推动资源协调、制度创新、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探索新经验,打造新模式,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龙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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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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