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横岗所在“散乱污”排查过程中,发现横岗街道深坑社区吉榕路44号有一家地下电镀厂,立刻请示龙岗区生态环境局采取行动。11月1日上午,龙岗管理局联合龙岗公安分局、横岗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此“散乱污”地下加工厂。
执法人员直奔二楼车间,发现该工厂4名工人正在作业,13个电镀缸装满了乌黑色的电镀水,空气中弥漫着浓烈刺鼻气味,执法人员责令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对车间清洗槽和厂界外直排口废水进行快速测试,显示为强酸性,且部分重金属污染因子严重超标,工作人员随后按规范采水样送检。
该企业于2019年10月份搬来横岗,至今未满一个月,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电镀加工项目并投产,产生的电镀废水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暗管直排到外环境,属于典型的电镀黑工厂和“散乱污”企业。龙岗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生产设备并立案调查,龙岗公安分局民警现场控制相关负责人、工人共5人作进一步调查,横岗街道安监办查封了车间电箱。后续监测报告如果显示外排废水中重金属污染因子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公安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此外,直排的电镀废水含有重金属污染因子,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接下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将联合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加大“散乱污”违法企业的排查和整治,特别是对涉水污染违法企业冒头就打,持续发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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