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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胡国光主任带队开展“扫楼”行动

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力度,督促房东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消除安全隐患,2019年11月13日晚上,怡锦社区继续开展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第七次扫楼集中统一行动。本次行动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国光带队,怡锦社区党委书记曾德宏、党委副书记蒙在恒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怡锦社区工作站、网格管理站、执法队、安监办及六约派出所等部门共24人参加行动。

  晚7时许,全体工作人员在乐清小区集合,在听取了社区党委书记曾德宏对乐清小区的介绍后,国光主任对行动作出要求,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争取“扫一栋”,解决一栋;二是入户宣传要耐心细致,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交流,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争取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工作时间紧,任务重,3大组人员内部分工要再细化,配合上要再强化,发挥工作组之间的优势,将问题隐患整治量化到具体数据。

  随后,行动组兵分三路,根据网格管理站登记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排查、走访目前尚未配备“七个一”的重点楼栋,每走进一户居民家中,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向房东宣传配齐消防“七个一”的重要性,检测地线情况,排查漏洞安全隐患及发放文明城市创建、反诈骗、居家消防安全等宣传资料等,确保扫楼行动取得实际成效。行动过程中,各组人员认真听取民意、民愿,注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将收集到的意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针对电动车安全整治工作,国光主任要求社区采用“堵疏结合”的方法,既要广泛宣传电车进楼、电池进户的危害,规范电单车充电行为,又要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合理设置便民充电桩,方便居民充电,两手齐抓共管,才能根治电单车安全隐患。结合乐清小区的实际,国光主任建议社区多想办法、出实招,向先进学习,在小区内安装更加实用的充电桩,满足居民需求。此外,国光主任还带队整治了乐清小区周边商铺超门线经营、乱排污水等问题。

  截至当晚9时,怡锦社区共检查8栋67套,派发宣传资料百余份,发现隐患7处,现场整改隐患2处,跟进处理隐患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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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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