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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良好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良好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日期:2019年12月23日 |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古人有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修则家可齐,由是言之家国一也。”家训、家风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库中最具特色的文化遗产,是先辈留给后人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智慧结晶。世代祖传的家风,让中华民族在历史沉浮中保持了强大的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的家国之基做了如是阐述:“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12月13日,区残联妇委会组织单位女职工到甘坑客家小镇“家风家训”展览馆参观学习,近30名女同胞参与此次活动。

参观家风家训馆活动合影

  展馆内记录了古时家训的由来和作用,聚焦于传统家训及百家姓故事,展示了传统家训、家风、家书等,反映了中国优秀传统家训文化,各类传统家风家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联系相结合,体现家国一体、爱国爱家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们进一步树立“家国情怀”。

参观展览

参观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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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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