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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三项举措推动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日期:2020年01月03日 | 来源:龙岗区审计局 |  作者: | 字体:

  2019年下半年,区审计局根据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采取三项举措跟踪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推动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将督促跟踪审计整改工作职责落实到电子数据与绩效审计科,由该科负责监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其结果公布情况,牵头起草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二是《意见》要求落实到位。《意见》明确,龙岗区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包括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政府主导责任、人大监督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机关跟踪督促责任、纪检监察协同责任等六项责任,目前,上述责任体系和各项工作机制已建立并逐步完善。三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促进相关单位落实对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该局及时推行审计整改情况主动公开机制,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被审计单位自整改期限到期日起十日内在本单位网站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告知报送审计整改资料的有效期限和获取工作报告的合法途径。截至12月初,大部分被审计单位已明确审计整改要求和落实审计整改公开主体责任,区审计局将于年底完成整改报告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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