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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城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日期:2020年02月26日 |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城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结果表明,2月1日至19日,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1%,比去年同期上升9.3个百分点。

  2月1日至19日,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3%,Ⅳ类和Ⅴ类断面比例为10.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累计对6900余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的监测结果表明,今年2月1日至19日,未发现疫情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情况。其中,对994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余氯监测,7个饮用水水源地余氯有检出,浓度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其他饮用水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未受疫情影响。(转载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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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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