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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供排水企业复工指引 确保疫情期间供排水安全

日期:2020年02月28日 |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目前,我市各类企业正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产和供排水服务,我局将严格按照《深圳市排水设施运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指引》以及《深圳市供水企业复工复产指引》要求,通全力保障辖区企业、居民用水无忧、排水顺畅。

  根据指引内容,排水企业需落实好加强企业员工个人防护、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在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管网运维单位工作的全体员工不受病毒感染,避免病毒通过污水管网外溢传播,避免病毒通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扩散传播,并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污水收集管网等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预处理固体废弃物堆放点、生化系统污水外露面、污泥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污水泵站、臭气处理系统。对于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定点收治医院等重点防控区域所在片区的排水管网、泵站、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等,应进一步加强现场及人员管控。

  对于供水企业,指引要求实施封闭式管理、加强水质安全管控、做好供水管网抢修、加强二次供水设施消杀等。对于客户服务,将减少入户服务,通过电话、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沟通解决。而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还将对深圳地区(含深汕合作区)2020年2月和3月的工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及特种用水(以3月、4月抄表数为准)给予10%的水价优惠。同时,2020年2月至4月,对所有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措施,免收欠费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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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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