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于龙岗区2020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雄,副主任杨钦星、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区政协主席吴书坤,副区长徐向明,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据悉,区政府提出的2020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拟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亿元,全部用于2020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本次预算调整,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和支出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94.02亿元增加至101.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94.02亿元增加至101.02亿元。
此前,龙岗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已组织财经委委员对该次预算调整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龙岗区2020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还提出,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强政府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跟踪监督,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在刀刃上。
根据《深圳市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一次街道人大工委的年度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听取了街道人大工委2019年度工作报告,其中重点听取南湾、龙城、坪地3个街道人大工委口头报告。
会议指出,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报告既有全局考虑,又能结合实际,突出了各街道人大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如南湾的选民代表大会、龙城的人大代表之家、坪地的代表履职积分制等,都具有各自特色。
会议强调,各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要着力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优势,围绕重要事项和民生实事开展重点监督、有效监督;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坚持实践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人大创新“龙岗品牌”。
当天,龙岗区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岗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