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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邀讲师进城中村,面对面教居民垃圾分类

日期:2020年05月19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吃完的剩饭要倒进绿色厨余垃圾桶中,餐盒丢在灰色的其他垃圾桶中,不可以混扔,假如还有残液,先倒入下水道。用过的一次性纸杯属于其他垃圾,玻璃杯属于可回收垃圾,要分开处理。”为了推进宝龙街道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城中村集中投放点建设,日前,宝龙街道组织垃圾分类讲师到新布、长湖围、马桥、联合、积谷田、大浪、老太坑、赖屋8个城中村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活动。

  

  讲师向市民分发宣传资料。

  本次培训理论性和可操作性,旨在指导各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进一步提高其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中,讲师们围绕什么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好处、垃圾分类方法、认识分类标识等方面展开细致讲解,并引用现实案例,帮助大家全面系统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厘清生活垃圾分类误区。“过去以为与食物有关的垃圾都是厨余垃圾,今天才知道,一些海鲜硬壳其实是其他垃圾,今天我学到了不少知识。”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针对参训人员提出的如何引导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问题,讲师们一一进行了解答,并以自身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为例,与大家进行了分享经验。

  

  讲师为市民讲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

  宝龙街道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发动物业、居民、基层工作人员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接下来,街道将开展更多活动,手把手教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以实际行动感染和带动市民,助力文明宝龙创建。”宝龙街道市政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只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形成好习惯,人人都能成为垃圾分类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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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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